近日,大连周水子机场海关在监管入境航班旅客时,发现一名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旅客的随身行李机检图像存在异常,疑似藏有贵金属制品。经进一步检查,海关关员在其随身背包中查获黄金饰品1件,重300克。根据旅客背包内的票据显示,这件饰品价值约16万元人民币。
据旅客自述,其自境外购买上述物品是为了代购谋利。
海关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等要求,黄金及其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旅客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超过50克需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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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观网友1269847 2024-11-27
为了谋利,呵呵。聪明反被聪明误,机关算尽太聪明。申报物品是义务,想要逃避是“傻瓜”。
龙潜九幽 2024-11-27
本是一件“小事”,因为麻痹大意和心存侥幸结果“闹大”了。这件事也提醒我们,在携带黄金制品等限制进出境物品时务必遵守海关相关规定,提前如实申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川观网友180717 2024-11-27
超过50克需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