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
11月20日,我局接到钱某龙报案,称其受四川某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委托,到公安机关控告王某强及其公司未按承诺向该公司支付报酬,涉嫌诈骗。
经询问报案人,并对其提供证据逐一审查后,我局认定报案反映的问题系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已告知报案人通过民事途径解决。
据此前报道,11月21日,“王宝强被举报涉嫌诈骗”登上热搜第一。据媒体报道,成都恩波格斗俱乐部负责人钱云龙向警方报案称,王宝强及其公司涉嫌诈骗。据悉,双方曾合作拍摄《八角笼中》,但在票房分成上存在争议。当晚,王宝强工作室回应称:白纸黑字签订的分文不差,承诺过的帮助也从未食言。无愧于心,也绝不负信任,静待法律结果。
此前报道:王宝强被举报!本人刚刚回应
来源:中国新闻网、成都郫都公安、此前报道
图源:IC photo
编辑:周玥
校审:施冰冰、吴沁彤、肖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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