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周主题宣传
按照全省法院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部署,内江中院聚焦“诚信尚俭 共享食安”这一主题,联合内江市融媒体中心《开庭说法》《每周说法》栏目、内江公安《法治警苑》栏目等制作了一批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在省、市主流媒体展播,倡导食品企业诚信守法生产经营,引导广大市民朋友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不断巩固拓展反食品浪费成果,推动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社会风尚,共同筑牢视频安全防线,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说起油条,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这种古老的油炸面食,长条形中空,口感松脆有韧劲,从古至今都是很多人喜爱的早点。不过,在内江市东兴区某场镇开早餐店的王某却因生产、销售铝残留超标的油条不仅受到了行政处罚,还被检察机关提起了公诉。 请大家跟随小编一起走进今天的甜城法院微课堂,一起收看内江市融媒体中心《开庭说法》栏目食品安全宣传周专题节目《超标的食品》。《超标的食品》
记者提醒
医学研究表明,铝是一种低毒金属元素,人体摄入后,仅有10%——15%的铝能排出体外,大部分于体内蓄积,并与多种蛋白质、酶等结合,影响体内的一些生化反应。若长期摄入将损伤大脑和神经系统,可致儿童发育迟缓,老人出现痴呆,胎儿发育受影响,也可能出现贫血、骨质疏松等疾病。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明确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如今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相关法律制度也日臻完善,食品监督管理力度也越来越大。通过本案,我们想告诫广大食品生产者、销售者、经营者,对于食品安全切不可麻痹大意,更不可为了追逐利益铤而走险,否则,必将追悔莫及!
来源:内江广播电视台
协助:内江市东兴区法院、内江市东兴区检察院
编导:冯峰
摄制:李宇晓、黄建川
剪辑:吴京
编审:顾勋
更多精彩 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