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行业

即将迎来新变革

9月19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

应急管理部等多部门

对最新修订的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与现行标准相比

这次的“新国标”

做了以下改进和提升

▶首先是提高防火阻燃性能,完善了电动自行车所用非金属材料的阻燃要求,限制塑料件使用比例。

▶其次是防范非法改装行为,明确了电动自行车控制器、蓄电池、充电器应具有互认协同功能,从技术上增加篡改难度。

▶为了保障骑行安全,优化了电动机额定功率和最高转速的测试方法,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还增加了北斗定位、实时通信功能。

▶此外,为了提升产品实用性,将使用铅蓄电池的整车重量限值由55kg放宽至63kg,并且,不再强制安装脚踏骑行装置。

据悉

这次新修订的标准

旨在提升电动自行车

产品的安全水平

促进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防范火灾事故:

推行“一车一池一充一码”防篡改

我国是电动自行车生产、消费大国,截至2023年底,我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超3.5亿辆,市场保有量排名前五的省份分别为广东、山东、江苏、河南和四川。

但是,随着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电动自行车行业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例如,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多次引发火灾事故,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

据国家消防救援局通报,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2021年有1.8万起,2023年就迅速增加到2.5万起,年均增长约20%;电动自行车火灾在全年较大火灾中的占比,从2021年的5.9%上升到2023年的12.7%。

图源:壹新闻

本次征求意见稿提到,提高防火阻燃性能,包括完善电动自行车所用非金属材料的阻燃要求和试验方法,限制塑料件使用比例,从而降低火灾风险、提高消防安全性能;同时要求整车编码应采用耐高温永久性标识,便于加强全链条监管和火灾事故溯源调查处理。

另外,由于不少车辆存在违规篡改的情况,导致其最高车速、蓄电池电压、电动机功率等技术指标超出了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的规定,成为交通安全事故的重要诱因。

本次征求意见稿从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三个方面完善防篡改要求,确保实现充电器、蓄电池、控制器之间的互认协同,大力推行“一车一池一充一码”,不给非法篡改留空间。

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确保最高设计车速无法超过25km/h

“十次事故九次快”,车速过快是引发交通事故的最主要因素。

征求意见稿优化了电动机额定功率和最高转速的测试方法,从技术上确保最高设计车速无法超过25km/h;同时加严制动距离要求,减少碰撞事故发生。

图源:先锋快报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解释,主要是考虑如果车速过快,一旦遇到紧急情况,骑行人做出相应避险动作的时间很短,且刹车距离也会相应变长,很容易与其他交通工具或行人发生碰撞,有的甚至还会出现侧滑、摔倒等失控现象。这将直接增大交通事故发生概率,造成了人身伤害事故。

增加车辆续航里程:

铅蓄电池车型的整车重量限值由55kg放宽至63kg

为更好满足广大消费者日常出行需要,新标准适当放宽了个别对安全性影响不大的指标。

例如,铅蓄电池因其性价比高、稳定性好的优势,深受广大电动自行车消费者青睐;但铅蓄电池也具有能量密度低、体积大重量重等缺点,导致符合现行标准55kg重量限值的铅蓄电池车辆不能很好地满足消费者对于续行里程的需求。

在本次标准修订期间,对近13万名网民的问卷调查显示,倾向于选择铅蓄电池的消费者数量是锂电池的2倍。

超过一半的被调查者希望电动自行车充满电后续航里程能够达到70公里以上。按照现行标准中55kg的整车重量限值计算,使用铅蓄电池的车辆续航里程只能达到40公里左右,与消费者实际需求存在差距。

征求意见稿将铅蓄电池车型整车重量限值由55kg放宽至63kg,有助于为消费者提供性价比更高、使用体验感更好的产品。此外,为提升产品的实用性,征求意见稿不再强制电动自行车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

关键问题解答

新标准发布后,电动自行车生产成本和价格是否会大幅增加?

电动自行车销售价格是由生产成本、物流成本、渠道费用、定价策略、供求关系等多种因素综合决定的。

其中生产成本是影响产品售价的重要因素之一,但并不能直接决定产品最终价格。按照本次征求意见稿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虽然会因塑料件阻燃性能升级、增加北斗和通信模块等使得生产成本有一定提高,但另一方面也会由于取消脚踏动力装置、减少塑料件使用等节约相应零部件和材料费用。

综合来看,新标准实施后电动自行车生产成本将基本保持稳定,终端市场价格不会出现明显波动。

新标准正式实施后,不符合新标准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将如何处理?

新标准发布后,企业就可以执行新标准、合理排产。新标准实施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生产、销售或者提供。

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妥善的解决办法,鼓励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自然报废、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将现存的老旧电动自行车逐步淘汰。

公开征求意见将持续1个月

发布后设有过渡期

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这次《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公开征求意见将持续1个月(文件详情请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将根据收到的意见对标准文本进行修改完善,加快推动审查、报批等工作,争取尽早发布。

“新国标”正式发布之后,会给予生产企业6个月的过渡期,用于设计、生产新产品。

此外,还多给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便于商贸流通企业消化按照老标准生产的库存车辆。

来源 | 央视新闻 新京报 幸福福田

编辑 | 蔡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