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把“戒尺”还给教师
合肥日报评论员 袁芳
高高举起,轻轻落下!老师的戒尺是规矩,更是爱心。
今天是第四十个教师节。40年来,教师节已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公共节日,教师职业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尊重。
在鲜花与掌声中,我们需要更加明白,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对老师的尊重与信任,就是对教师最好的礼赞。而这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维护教师必要的教育惩戒权。
教育惩戒是一种必要的教育手段,教育惩戒权是教师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得到尊重和支持。教育要有欣赏、鼓励和表扬,但只有表扬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家夸美纽斯曾在《大教学论》中写道:“树木如果不去常加修剪,它们便会回复到它们的野生状态。”对犯错的学生进行适度惩戒,体现了教师负责任的态度和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
2021年开始执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规定了中小学教师可以实施的惩戒范围。今年8月26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发布,其中明确提出,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这不仅是把“戒尺”还给老师,为教师正当履职撑腰,也是以制度进一步保障教育惩戒权能依法合规地执行。
教育不仅仅是传授知识的过程,更是培养学生品德和个性的过程。教育惩戒权的使用,对于教书育人具有重要意义。于整体的教学活动而言,适度的惩戒有助于确保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营造一个有序、纪律严明的课堂环境,提高教学质量。
于教师而言,用好教育惩戒权,灵活掌握各种教育手段,有利于促进其自身的专业化发展。而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最终受益人还是学生。
于学生而言,适当的惩戒可以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明确是非观念,为成长奠定良好的基础。通过惩戒,学生能够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增强自律能力。
当然,教育惩戒并不是孤立的教育手段,也不该被滥用,而应在确有必要时,与其他教育手段相结合,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教育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各种教育方式应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需要明确的是,教育惩戒并不等于惩罚,更不等于体罚。我们应该倡导一种科学、合理、适度的惩戒方式。这种惩戒方式应该是充满关爱的、有分寸的,旨在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人格品质。同时,教师也应加强学习,掌握正确的惩戒方法和技巧,避免过度惩戒或不当惩戒对学生造成伤害。
教育惩戒权不可或缺。让我们一起维护教师的教育惩戒权,让教育更加完整、更有温度。
编发 | 全媒体编辑 韩洁
出品| “巢湖观澜”融媒体工作室出品
一审 | 韩洁;二审 | 束芳;三审 | 汪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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