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廊坊市的李先生报料称,他在霸州市第二医院住院期间体内血量不足以做手术,却被告知自己的献血证已过期,不能优先用血。医生称,要让李先生的家人先献血,才能给他继续调血。
据悉,李先生曾献血8次,最后一次献血在2020年10月15日。
8月20日,霸州市第二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确有此事,“是廊坊市中心血站说的”。而廊坊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却向记者表示,血站并无相关规定。
李先生的献血证。图源:读特新闻
8月15日,李先生因突发疾病险些休克,前往霸州市(由廊坊市代管)第二医院就诊,男性的体内正常血红蛋白指数通常在12克每分升左右,“但我住院的时候只有5.8克(每分升),需要紧急输血”,李先生表示。
医院从廊坊市中心血站调血后,仍不足以让李先生在输血后的体内血量达到做手术的要求。但在后续调血时,医生告诉李先生,由于他近期没有献血记录,献血证过期作废了,无法给他调血。
据廊坊市中心血站发给李先生的献血证,他最后一次献血是在2020年的10月15日,献血量400ml。“2011年到2020年,我一共献血8次”,李先生表示,“如果仅是因为近期没有献血,就不能用血站的血,我不能接受。”
医生告诉李先生廊坊市中心血站的建议,如果想继续调血,需要他的家人或者朋友先去献血。但李先生的父母都将近70岁,“我爸想给我献血,我也不能让啊”,李先生说。
8月19日中午,李先生已经出院,表示自己没有办法,只能回家调养看能否恢复正常血量,同时看看其他医院能不能输血。
8月20日,对于李先生的遭遇,霸州市第二医院的工作人员回应称听说有这件事情,“廊坊血库又不给我们调血,我们也没有办法。”
而廊坊市中心血站的工作人员则表示,血站并无规定只有近期献血记录的人才可以用血或者优先用血,并回复:会向相关科室的同事了解此事,同时也会向领导汇报。
2023年10月1日施行的《河北省献血条例》规定,在保证急危重症患者临床用血的前提下,在本省献血的公民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享有优先用血权利。
而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上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的通知》也显示:鼓励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用血前提下,非急诊患者同等医疗状况下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读特新闻、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