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任

AI换脸实施诈骗、AI翻唱明星歌曲、AI“复活”逝者……随着AI技术的不断发展,在网上“克隆”他人的容貌、声音已非难事,相关纠纷也屡见不鲜。前不久,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开庭宣判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明确认定在具备可识别性的前提下,自然人声音权益的保护范围可及于AI生成声音。

没经授权,将他人的声音AI化,可能侵犯他人的声音权。民法典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规定,防止其被混淆、滥用、冒用、不正当使用。特定的声音除了有身份识别,人格属性外,还具有经济价值(市场经济价值)的属性。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开庭宣判的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法院最后判决,北京某智能科技公司、某软件公司向原告赔礼道歉,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某软件公司向原告赔偿损失共计25万元。

AI换声等AI技术在各个领域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技术本身是中性的,但如果使用不当,就可能带来“双刃剑”效应。所以,对于AI换声、AI技术、人脸识别技术等新业态新技术,要能明确划清应用边界,不能忽视了对声音权、人脸信息等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

要更好保护声音权等公民合法权益,除了需要加强司法保护之外,还要加强普法宣传,比如让人认识到声音权也是不容侵犯的合法权利,从而增强网友的法律素养,懂得尊重他人的声音权。网络平台则要加强管理,对侵权视频采取下架等处理。还有必要进一步细化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侵权赔偿责任,完善监管机制等等。让AI换声不能再偷梁换柱,不能再任性“换声”“偷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