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街头拍一段短视频,自己编个小剧本发到网上,不就是“创作”吗?

  为博取流量,看热闹时配段耸人听闻的话,不算什么吧?

  于是,“创作”马上开始了:

  银行警报器坏了,到网上画风一转就成了“银行取钱被抢了”;

  小区门口有人争吵,嘿!“创作”后纠纷的性质变了,升级成了“命案”;

  看某人不顺眼,一通拼接合成恶意中伤,引发网民跟着一块儿网暴……

  记者从天津市公安局获悉,2023年12月以来,天津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已依法查处造谣传谣人员120人,清理网络有害信息3900余条,关停违法账号638个,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环境。

  01

  造谣天津一银行发生抢劫

  2024年2月,42岁的尤某途经西青区一银行网点时,明知民警正在处置该网点因系统故障触发报警器鸣响的警情。他马上拍摄了一段视频,普普通通的视频实在没什么吸睛的地方,尤某突然来了灵感,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他把拍摄的视频加上文字,捏造“取钱的被抢了”的虚假信息后在网上发布,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一时间人心惶惶,造成恶劣影响。很快,尤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2

  曝光隐私信息网暴他人

  2023年12月,天津河西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遭到严重的网络暴力,姓名、身份证、手机号等个人隐私信息被恶意曝光在社交网络上,并有大量恶意合成图片对其进行侮辱攻击,此外,其个人手机还收到大量骚扰电话和骚扰短信,严重影响日常工作和生活。天津公安河西分局网安支队迅速牵头成立专案组,通过不懈努力,快速锁定“幕后黑手”刘某某。

  经查,因个人恩怨,网民刘某某将他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个人隐私信息曝光在社交网络上,并拼接合成发布大量恶意图片对被害人进行侮辱攻击,导致被害人个人名誉、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严重侵害其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刘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03

  谎称“发生命案了”

  前不久,市民刘大妈看到小区门口有人发生争吵,明明事儿不算大,可是回家翻手机,在网上看到的说法就不一样了,居然成了杀人案,要不是自己亲眼目睹,还真以为网上说的是真的了。

  2024年3月,北辰区某小区门前发生纠纷,在现场围观的人群中,一名40岁的市民张某随手拍摄了一段视频,为博取流量,他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发布了一条结合视频的消息,并在网上编造发布:“事情大了,发生命案了!”的谣言信息,这样一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事后,民警将张某抓获,张某因发布网络谣言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发布网络言论要承担法律责任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发布网络言论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编造、传播、散布网络谣言以及在互联网上针对他人发布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行为。警方提示公民应知法守法,文明上网,理性发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新报记者 张艳 通讯员 袁丽

  责任编辑 / 翟玉静

  值班编辑 / 王妍

  审校 / 窦怀国

  责校 / 王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