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一段“南通城管拎摔卖菜老太”视频引发关注,一名干瘦佝偻的老年妇女被一名身着制服的城管狠狠拎摔在地上。9月16日,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通报称,违法行为人吴某(男,小海街道城管协管员)在管理流动摊贩过程中,对被侵害人张某(女)实施了故意损毁财物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对吴某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9月16日中新网)

城管的主要职责就是加强城市的管理,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作为城管人员,做好劝导管理工作是党和政府交给城管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其根本目的就是让更多的民众更好地生活,让我们的城市更文明、更整洁。按理,城管在碰到有人乱设摊点等不文明的行为应该进行劝阻,加以纠正的同时,自己应该作出示范。

作为一名与摊贩打交道的城管人员应该清楚,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利益,是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城管的权力是人民给的,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特权,更没有欺负老百姓的资格。城管与摊贩之间的关系表面上虽然看起来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工作关系,更不是对立的关系。这位城管连自己位置都摆不正,当然不可能做好辖区的管理工作,只能让民众产生对立情绪。

要做好城管工作,城管队员不仅不能欺负老百姓,反而要把摊贩当家人、当亲人,既要堵更要疏。有些地方的城管部门开辟临时疏导区,有的城管部门为商贩划出时间和地点让其经营,有的互帮互助,帮助商贩找到更加合适的工作等等,得到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不仅维护了商贩的合法权益,而且真正体现了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

希望更多的城管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文明执法,公开、公正执法,执法时一定要注意工作方式,多一份贴心,多一些人情味,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做民众满意的城管。从根本上改变暴力执法的形象,抛弃“管理者”执法思维,用平等的态度去对待商贩。(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