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评论员 张舟

3月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需要再帮一把。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经历了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作为稳增长和稳就业的生力军,中小微企业的生存和稳定发展成为了政府关心的大事。此次将起征点从每月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切中了中小微企业的迫切需求。提高起征点,将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税负,鼓励人们创新创业,为市场繁荣创造出更好的环境。

一方面,我国的税收原则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提升起征点,体现了通过税收支持企业发展,“放水养鱼”,涵养税源的思路。另一方面,去年,在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减免税政策。而这一次的调整,体现了一种政府主动作为的积极态度,这将大大增强企业信心,让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更加牢固。

上调起征点能够减轻企业负担。当前,减税降负的措施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实现,企业难免会对政策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存有疑虑,这势必也会对企业的经营和长远规划有所影响。因此,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只是减负“第一步”。要想真正让企业们轻装上阵,笔者以为,还应当从制度层面予以确定,让“临时之举”变为“长久之策”,各地政府才能行之有据,不仅能为市场提供更加明确和稳定的预期,还能够以此推动政府的精兵简政改革和财政预算体制改革,让减负措施有效转化为增强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的助推力。

好的税收政策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政策,我们期待好政策能够激活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一池春水”,构建更良好的营商环境,让企业更有动力,更有激情,获得更加坚强的信心、更加稳固的竞争优势。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这是政府和社会未来要面临的长期课题,值得持续思考,方能不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