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付永

7月24日,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提请三审。其中,老年人旅游优待方面有了新的表述。三审稿将“对不满六十五周岁老年人,鼓励在非法定假日免收门票,在法定假日实行门票半价优惠”中的“鼓励”删去,修改为:“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区,对年满六十五周岁老年人免收门票;对不满六十五周岁老年人,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免收门票,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门票半价优惠或者免收门票。老年人凭身份证或者老年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相应优惠。”

这一消息是老年人的福音。民乃邦本,国富必要富民。让老人免费标准下调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关系国运。让所有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则是民心工程中重要的一个方面。而在一些民生服务上向老年人免费,则体现着人性的关怀和社会的进步。

一段时间以来,给老年人免费的消息经常会看到。然而仔细推敲一下,其为老年人设置的免费条件则稍显苛刻,免费内容还稍显单一。比如,一些地方推出70岁的老人可免费乘公共交通工具,然而,70岁的免费条款,会让多少70岁以下的老人为此兴叹;有的地方虽然推出了老年人乘公交免费、体检免费、上公园免费等等的大礼包,但前提条件是本地人,外地老人则无权享受这样的大礼包。此等设定的苛刻的前提条件,让这一本来初衷良好的暖心工程,也吹寒了不少老年人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