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评论员 张舟

近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正式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下称《指南》),旨在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促进平台经济规范有序创新健康发展。这份反垄断指南意味着,我国将给无秩序扩张的资本和平台立下规矩。

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迅速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平台经济的不断做大,也让市场出现了诸如电商“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不和谐的现象,遭到众多用户的诟病。而一些大平台,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利用市场优势、资金优势和技术优势,限制中小平台的发展,阻碍了平台经济的创新和进步。

有鉴于此,面对不断做大的平台经济,反垄断势在必行,而立规矩,是反垄断的第一步。

首先,反垄断是市场经济国家经济立法的核心。平台经济属于新兴事物,尤其是在互联网领域,传统的垄断定义未必适用。立规矩,就是要据市场和企业发展的阶段和情况,通过法律对垄断行为做出清晰而明确的界定,才能够精准识别垄断行为,增强执法针对性,提升监管科学性。

其次,反垄断不能伤害到正常的经营行为和市场竞争。立规矩,就是要划定竞争的边界,让企业明白,哪些行为会破坏市场的规则,是不能逾越的红线,又有哪些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既能够防止资本肆意扩张,搞“跑马圈地”,让市场“寸草不生”,又能保护企业的创新积极性,在产品和服务上不断推陈出新。

第三,反垄断是国际惯例,其目的是要创造更加公平,更加合理的市场环境,最大程度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这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立规矩,不会让平台经济进入“冬天”,而是平台经济实现更大发展的新起点。

无规矩不成方圆。《指南》的出台,将有助于平台经济朝着规范化、法治化的方向发展,让整个行业进入良性发展轨道,更好服务于中国经济的创新与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