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张庭铭
山东张女士缺钱,收到一条私信:“你被风控了,贷不下来,但可以0元分期租一部手机、电脑。”她照做了:下单了一台手机,线上签收,让快递员原封不动寄回。手机一天没焐热,账月月扣。分期全部还完,平台跳出一行字:手机请寄回,想买断再交八千多。当初教她的那个“客服”,账号已注销。
遭遇类似情况的,还有刘女士。她租了一台市价约8800元的苹果16 Pro Max,到手后以6500元卖给工作人员然后每个月还545.51元,累计付给平台的是12588.72元。若是将刘女士的租赁变现行为换算成贷款,IRR统计口径下,刘女士获得6500元,支出12588.72元,年化利率达到139.72%。
好端端的租个手机用,咋弄成了像分期贷款一样?背后有哪些法律知识?为此,小铭邀请到了四川辽原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天来告诉你。
吴天告诉小铭,这样的行为本质是将借贷伪装成租赁,用租金、买断费掩盖超高利息,规避监管。受害者不仅将可能承受远超手机价值的债务,更将可能面临暴力催收。
这个链条是这样运转的:中介打着“内部渠道,来了就放款”的幌子,专挑被正规信贷拒掉但是亟需现金的你。再引导你在租赁平台租特定款的新手机,租期1年起步、不许解约;货到直接转寄给中介,手机不过手,你当场拿现金。其间,合同签订等环节暗藏陷阱,导致一些受害者到期才发现需要缴纳一笔高额的买断费。如果不按时还款或者不给买断费,你将遭到高频催收,个人征信也面临逾期污点。
总体算下来,你支出的费用远远超过手机的原价。若换算成贷款,IRR统计口径下,年化利率远远超过法定的12%,可能达到139.72%甚至更高。
吴天告诉小铭,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这样的借贷利率是违法的,超出部分不受到法律保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以2026年11月最新的1年期LPR(3%)为例,四倍即12%,超出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
再来说说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甚至犯罪。吴天告诉小铭,该链条涉及借款的人、平台方和中介三方主体。
对于借款的人,如果没有参与平台或中介的放贷经营活动,一般不构成犯罪,最多就是需承担合同无效后的返还或折价补偿责任。
但是,平台方和中介就不一样了。如果是平台方和中介联合为借款的人下套,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高利放贷的,就涉嫌非法经营罪。在这样的情况下,两方可能涉嫌共同犯罪,将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平台方只是正常出租,对中介进行的放贷牟利不知情,可以抗辩进行免责。对于平台方是否为正常出租,司法机关一般会从其是否尽到合理审查义务、是否从中介行为中直接或间接获益、是否明知或应知租赁物实际被用于变现融资等方面综合判断。
小铭再次提醒,即使再缺钱,也千万别碰这种伪装成“租机”的高利贷。看似可以不用抵押、快速拿钱,实则是精心编织的陷阱。它不是救急的希望,而将给你带来更深的绝望。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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