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编辑 王万航 整理

11月2日,话题“才知道改名可以改姓”冲上微博热搜。

近日,有网友通过“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问政四川”提问:自己是未成年人,父母离异后随母亲生活,且有人玩谐音梗对自己造成困扰,想申请变更姓名,不再随父姓,请问在武胜县办理未成年人改名需要准备哪些具体材料?如果生父不配合或联系不上,凭法院的抚养权判决书能否单方面申请办理?另外,办理改名是否需要收费?

10月22日,武胜县公安局回复称:

网友您好!您咨询未成年人更名相关问题收悉,现书面答复如下:

一、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处理涉及被监护人重大利益事项,应当结合未成年人年龄、智力状况,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关于生父不配合、联系不上能否单方办理。未成年人变更姓名,原则上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仅持有抚养权判决书,不能直接单方办理更名。抚养权仅代表监护抚养权利,不等于可以单方变更未成年子女姓氏。如生父失联、拒不配合,可由您母亲通过司法途径,提交姓名谐音对您造成困扰的证据,由法院综合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裁判后,凭生效裁判文书到户籍窗口办理。您提到姓名谐音被他人调侃造成困扰,属于可以申请更名的正当理由,户籍部门将结合全部材料综合研判。

三、收费事项。户籍姓名变更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如有其他疑问,可前往武胜县公安局户籍窗口现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