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张庭铭
女子到法院离婚,当庭拿出自家卧室监控拍下老公邀请多名按摩女上门的视频。结果法院却说取证行为具有严重的不法性、背俗性,对拍摄的视频不予采用。为啥在自己卧室装监控抓老公出轨还具有严重不法性?拍摄的视频凭什么不算数?事情到底怎么回事?
事情是这样的。2025年8月,厦门的吴女士将结婚20多年的丈夫王先生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分割财产。在法庭上,她称王先生涉嫌转移财产,并在60余天内先后找了80多名陌生女子在卧室按摩。吴女士认为,部分女子还与丈夫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为此,吴女士还当庭提交了她私自安装在卧室里的监控拍摄到的视频。
最终,法院准予双方离婚,并做出财产分割判决。但是,法院也没有认定王先生转移财产以及与按摩女发生性关系的事实。法院认为,吴女士与王先生虽系夫妻,但王先生亦享有隐私权。该隐私权不因夫妻关系而被剥夺或者限制。吴女士取证行为本身具有严重的不法、背俗性,不能以取证结果内容的好坏来倒推行为的合法性或者违法性,故对上述证据不予采用。
这背后有哪些法律知识?为此,小铭邀请到了四川辽原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天对此进行解读。
吴天告诉小铭,这个事情的背后涉及两个法律概念:隐私权和证据的合法性。
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不得拍摄、窥视他人的私密活动。
在本案中,卧室属于私密空间。根据公开信息显示,吴女士没有经过丈夫王先生同意,私自在卧室安装监控进行拍摄,自然属于侵犯了丈夫王先生的隐私。
为啥吴女士在自己卧室装监控抓老公出轨,还属于侵犯隐私?对此,吴天解释,在法律上,隐私权不因夫妻关系而被剥夺。只要一方在卧室、卫生间这种住宅中的私密空间私自安装监控,就属于侵犯隐私。
再来说说证据的合法性。吴天告诉小铭,在本案中,吴女士当庭出示了卧室中监控拍摄到的视频。前面提到,这些视频可能是由于非法收集而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所以,法院认为吴女士出示的视频不能作为证据是合法的。
那如果夫妻一方出轨,另外一方怎么取证才合法有效?对此,吴天建议,一般来说,收集公共场所(如:商场、电梯、酒店大堂等)的视频和图片,不属于侵犯隐私。
小铭在这里提醒大家,就算是夫妻,隐私权也不会自动消失!卧室是私密空间,没经过对方同意私自装摄像头偷拍,取证手段本身就可能违法。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