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成都市住宅小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专项行动,成都市住建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区(市)县开展实地抽查检查、督促隐患整改。近期成都市共抽查住宅小区66个,现对隐患问题突出的7个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13项问题予以通报,相关隐患问题均已责令物业企业限期整改,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将同步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青羊区

住宅小区名称:听城

物业服务企业:成都欣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四本账”公示内容缺项、公示资料不完整

专家提醒:物业服务企业须严格落实成都市物业服务“双晒”工作要求,线上线下同步开展信息公示。规范公示服务收费标准、公共收益、维修资金、服务履约情况“四本账”,并按季度上传智慧物业平台,资金收支信息按月动态更新,确保业主可随时查询、全程监督。线上“双晒”内容缺项,导致业主无法通过智慧物业平台、业主微信群等线上渠道及时查阅小区公共事务关键信息,“四本账”公开不完整、更新不及时,业主知情权和监督权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双晒”工作规范要求,在小区显著位置和线上渠道同步、完整、及时公示相关信息,主动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九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事项、负责人员、收费标准、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和通过互联网方式同步公示。未按要求公示的,由住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处置措施:予以全市通报。责令青羊区住建交局约谈成都欣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督促限期整改。

成华区

住宅小区名称:欣河苑

物业服务企业:成都兴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未按要求设置“安逸小区·阳光物业”明白账公示栏

专家提醒:成都市物业服务“双晒”制度,即晒收支、晒服务,是保障业主知情权、监督权的刚性管理要求。晒收支需常态化公示物业费收支、公共区域经营收益、公共能耗分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等财务台账;晒服务需公示在岗人员配置、设施设备维保巡检、小区治理推进、便民服务事项、季度履约报告等履职内容。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公示服务事项、在岗人员、收费标准、共有收益、维修资金使用、合同履约等信息,并在小区显著位置、线上渠道同步公示;未按要求公示的,住建主管部门可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处置措施:予以全市通报。责令成华区住建交局约谈成都兴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督促限期整改,对该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分别扣减信用分3分,逾期未整改,将相关违法违规线索移送属地有权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东部新区

住宅小区名称:八角一期安置小区

物业服务企业:四川省思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小区防汛物资储备不足

专家提醒:防汛沙袋、挡水板为小区低洼区域、地下车库防汛关键应急物资,存量不足将无法快速阻隔雨水倒灌;排水沟长期淤积堵塞,强降雨天气排水不畅易引发园区大面积积水,存在车辆浸泡、设施泡水、人员滑倒等安全隐患。物业服务企业应配齐足额防汛应急物资,定期清掏疏通排水沟渠,建立汛前、汛期专项巡查机制,筑牢防汛安全防线。

法律依据:依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单位应当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物资及装备,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处置措施:予以全市通报。责令东部新区住建局约谈四川省思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督促限期整改,对该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分别扣减信用分3分,逾期未整改,将相关违法违规线索移送属地有权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双流区

住宅小区名称:正源荟·珑园

物业服务企业: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未落实双节前安全守护行动自查工作

专家提醒:双节前安全自查是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整治小区安全隐患的基础性工作。未开展节前自查,将造成消防设施、公共设施、防汛设备、疏散通道等重点区域隐患排查缺位,难以提前发现并处置风险。节假日人员流动量大,极易诱发安全事故。物业服务企业须严格落实双节前安全守护行动要求,对园区消防、设施设备、防汛、应急保障等开展全覆盖自查,建立隐患台账,实行闭环整改,筑牢住宅小区节前安全防线。

法律依据:依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八十六条、第九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制定安全防范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安全防范措施,履行安全防范责任。对未落实安全防范责任的,住建主管部门依法纳入物业服务信用信息管理,实施信用惩戒;未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制度或者应急预案的,由应急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处置措施:予以全市通报。责令双流区住建局约谈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督促限期整改,对该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分别扣减信用分3分,逾期未整改,将相关违法违规线索移送属地有权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唐艳 李凌)

附:履职不到位物业服务企业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