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原云南省农业厅党组书记、厅长张玉明(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昭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玉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昭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玉明利用担任思茅地委副书记、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农业厅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编辑:陈城
主编:赵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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