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田珊

9月10日,《内江市石窟石刻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该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将于2026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这也是内江市文物保护领域首部专项地方性法规,将为全市石窟石刻保护管理提供刚性法治支撑。

石窟石刻是内江记录城市变迁的“立体史书”,据统计,内江现有石窟寺及石刻182处。长期以来,这些文物资源面临自然风化、雨水侵蚀等自然损毁,也存在不当修复、人为破坏等现实问题,原有上位法规较为笼统,难以化解本地管护等痛点。

据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彭湃介绍,该条例纳入2026年市委立法计划,历经政府起草、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深入各县(市、区)文物点位实地调研,赴外地借鉴立法经验,广泛征集部门、代表、专家、基层人员意见,累计吸纳各类意见320余条,同时争取省级部门专业指导,反复打磨完善法规文本。条例全文共28条,围绕适用范围、保护管理、合理利用、法律责任构建完整制度体系。

条例呈现六大制度亮点:科学划定保护对象,实现重点保护、应保尽保;健全社会参与机制,鼓励村规民约引导、社会力量捐赠、志愿服务、违法行为举报,营造全民守护氛围;坚持“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原则,规范修缮迁移的资质审批,强化病害监测评估;压实属地、管护机构、使用单位三方责任,明确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禁止开山采石、违规放飞无人机、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重视文化研究阐释,推动数字化保护、文旅融合,杜绝破坏性开发;细化法律责任,压实公职人员履职责任,维护法制统一。

发布会上,各职能部门同时介绍了现有工作基础与下一步落实举措。据介绍,市文广旅局已完成全市石窟石刻普查,61处重点石窟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建成“人防、物防、技防”防护体系,打造多处省级乡村石窟文化景点,完成翔龙山、重龙山等重点石刻数字化采集。接下来将完善市县镇村四级保护机制,实施抢救性修缮工程,深挖石刻文化,推出特色文旅线路,加大条例普法宣传。

市住建局表示,将把石窟石刻保护前置嵌入城市更新、场镇提升规划,强化施工项目巡查监管,完善文物周边基础设施,联动培育研学、文创等新业态,让文物在城乡建设中“活起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将把石窟石刻保护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严格把控项目规划许可、土地供应关口,加大违法开采、建设行为查处力度,同步强化石窟区域地质灾害监测,保障文物地质环境安全。

下一步,内江将强化条例实施监督检查,推动法规落地见效,以法治守护好巴蜀文脉,让千年石窟石刻文化代代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