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连日来,我县持续开展交通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曝光不是目的,安全才是初衷。一起来看看近期米易哪些交通参与者漠视安全,“上榜”!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处罚:记1分 罚款20元地点:河滨路广电路口南方向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处罚:记1分 罚款20元地点:河滨路广电路口南方向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处罚:记1分 罚款20元地点:河滨路广电路口南方向
违法行为: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处罚:记1分 罚款20元地点:河滨路广电路口南方向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未戴头盔处罚:罚款5元地点:河滨路广电路口南方向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未戴头盔处罚:罚款5元地点:河滨路广电路口南方向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未戴头盔处罚:罚款5元地点:河滨路广电路口南方向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未戴头盔处罚:罚款5元地点:河滨路广电路口南方向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未戴头盔处罚:罚款5元地点:河滨路广电路口南方向
在此
呼吁广大市民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
道路交通环境
记者:米小融总编辑:杨付兰监制:汪洁
法律顾问单位:四川联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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