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泸州观察 郭慧琳

近日,泸州警方查处三起涉枪案件,三名当事人因非法制造、持有枪支被依法查处。

私自加装零件 射钉枪“秒变”火药枪

射钉枪本是装修施工中常用的工具,却有人打起了它的歪主意——私自改装、加装配件,将其变成具有杀伤力的枪支。殊不知,这一“改造”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今年2月,江阳区分水岭镇四峰山村村民魏某某,将自己持有的一把射钉枪进行非法改装——通过对射钉枪内部零件打磨,加装“紧固器”“铁管”等零件,将其改制为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并存放于家中。

3月26日,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将其查获,当场扣押改制火药枪1支、射钉弹183发。经鉴定,该改装射钉枪为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连续“出击” 收缴两把自制火药枪

6月10日,纳溪区公安局白节派出所根据情报线索,在白节镇福华村一村民家中成功收缴自制火药枪一把。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6月16日,纳溪区公安局护国派出所根据线索,在护国镇龙沟村一村民家中再次收缴自制火药枪一把。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泸州市公安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