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单位被通报处理,23名党员干部被问责,其中2人被免职,13人分别被党纪、政务立案处理——这是5月24日漳州龙海区就“药水杨梅”事件交出的“问责答卷”。处罚力度不可谓不大,态度不可谓不鲜明。但一个绕不开的问题是:问责23人之后,让“药水杨梅”能长期存在的监管漏洞,真的堵上了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得先看清一个令人尴尬的事实:媒体暗访镜头里,工人把杨梅泡进“药水桶”,并坦言“我们自己都不敢吃”——这是发生在事件曝光之前;而当地抽检639批次杨梅全部合格,这发生在事件曝光之后。两件事放在一起,虽不构成逻辑矛盾,却让人思考:日常监管去哪了?为何成了“事后才在场”?

图片来源: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追问监管失守的症结,我们至少能看到三个长期被忽视的漏洞。

第一个漏洞:检测代替不了监管。

639批次杨梅全部合格,单看数字很漂亮。可这份“漂亮”是在舆论压力之下、媒体监督之后紧急铺开的一次大规模行动。反过来问一句:如果媒体没有暗访、没有曝光,这639批次会有人去抽检吗?那些“药水桶”,又为什么没有被任何一个监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

这不是在否定检测的价值,而是在说一个常识:检测是手段,但不是监管的全部。当监管体系过度依赖“送样—检测—出报告”这个流程,而轻视了“最笨”、最基础但最管用的现场突击检查时,再精密的仪器也查不出“特制样板”。这不是推测,而是此类案件反复暴露出的共性问题。问责通报中没有细说具体操作漏洞,但常识告诉我们:一个长期存在的违规泡药窝点,绝不是一次偶然的监管漏网。

第二个漏洞:边界地带成了“两不管”。

这次被问责的单位名单耐人寻味:区农业农村局和区市场监管局并列其中。这说明什么?说明上级认定,两个部门都有责任。但这也恰恰暴露了一个制度性的尴尬——杨梅收购点,到底归谁管?

按照职能划分,农业农村部门管“田间地头”,严把“产地准出关”;市场监管部门管“市场餐桌”,守住“市场准入关”。收购点恰好卡在中间:杨梅已经离开种植环节,但还尚未完全进入规范的流通市场。理论上,作为连接田间与市场的枢纽,收购点本应被两张监管大网严密覆盖。然而现实却是,这个“中间地带”极易成为监管的薄弱环节,演变为“都有管,都没管好”。两个部门同时被问责,表面上看是“谁都脱不了干系”,深层次看却是“谁都没有明确的第一责任”。在缺乏高效联动机制的情况下,这个地带就可能会“沉默”。

第三个漏洞:基层属地管理“看得见、管不着”。

浮宫镇、白水镇两个杨梅生产主产区的镇政府,以及郊边村、后宝村两个村级组织,同样出现在问责名单上。乡镇和村居是最贴近生产一线的治理单元,那些收购点开在哪、有没有违规操作,对于村干部和乡镇干部来说,真的不知道吗?恐怕未必。问题往往出在另一种心态上:“大家都这么干”“又不是一天两天了”“只要没人举报就别多事”。

属地管理的“属地”二字,意味着不仅要“看得见”,更要“管得着”“管得了”。当基层干部习惯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法不责众”成为潜规则,再好的制度也会在“最后一公里”变形走样。

问责之后,不能只剩下一份通报。

被问责是压力传导,也是警示教育,但问责本身不是目的。如果这次事件换来的“长记性”、“补漏洞”,那这笔账就值;如果问责过后,日常巡查依然松散、部门边界依然模糊、基层依然习惯性“闭眼”,那今天被问责的23人,不过是下一场舆情的“前奏”。

“药水杨梅”伤的是一个地理标志产品的招牌,伤的更是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任。信任一旦碎了,修复起来需要很长时间。问责通报只是刮骨疗毒的第一步,如何将“事后问责”的雷霆手段转化为“事前负责”监管体系,才能有“长久立”的实效。

这份答卷,当地正在作答。我们期待看到的,不是下一次问责的人数,而是下一次再也不用问责。

记者 常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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