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两点论 邹万明

近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抽检信息显示,烟台凤凰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鸡蛋磺胺类药物残留高达693μg/kg,超出标准值69倍,引发社会关注。虽然当地回应称该批鸡蛋在被抽检前未对外销售,目前问题鸡蛋已封存,但这一事件仍为我们敲响了食品安全的警钟。

磺胺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抑菌药,在动物疫病治疗中应用广泛。然而,长期食用磺胺类药物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引发过敏反应、损害肾脏功能,甚至增加耐药菌风险。此次问题鸡蛋超标69倍,暴露出农产品生产环节中兽药使用监管的严重漏洞。

涉事企业的问题也不容忽视。这家公司是烟台市正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莱山区财政局。虽然莱山区委宣传部表示“该鸡蛋并非莱山区国企生产,企业仅负责销售环节”。但问题恰恰在“只销售不把关”上,国企的性质为其销售的鸡蛋“背书”,却连最基本的农产品来源审查、质量检测报告审核都做不到,能“甩锅”责任吗?

作为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国企,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应该是表率,而不是当甩手掌柜;而另一方面,当国企出现这样的食品安全问题,对社会信心的影响也更大。

有人说,这批鸡蛋“没卖出去”,所以危害不大。但食品安全工作,绝不能等危害发生了再去补救,必须要事前预防、全程管控。每一次问题鸡蛋被检出、被封存,都应该成为完善监管体系的契机,而不是“事件过去了”的句号。

食品安全,是一道没有“如果”的必答题。企业答题,需更认真;监管答题,需更到位;消费者监督,需更积极。只有这样,我们的餐桌才能真正“吃得放心”,乡村产业才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