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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观新闻记者 张庭铭

请客买彩票,本没指望中大奖。可朋友运气爆棚,刮出来百万奖金。那这个钱到底该归谁?大家好,我是小铭。今天我们来说的,就是这样一起因为彩票引发的纠纷。

5月21日,连云港市中院公布了该案案情。事情是这样的,在2025年1月的时候,老张和老谷相约去购买刮刮乐。两人到体彩店后,老张扫码付了40块,跟老谷一人抽了一张,当场刮开。

结果,老张啥也没中,老谷直接喜提100万大奖。之后老张又掏20块买了一张,让老谷帮忙刮,中了500块;老谷自己再花20块买一张,啥奖没有。彩票站告知需持身份证兑奖,老谷送老张回家后自行兑得扣税后的奖金80万元。这下老张不干了,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老谷返还80万元及利息。最终,法院判决,驳回老张的诉讼请求。

为啥法院要这样判?背后有哪些法律知识?为此,小铭邀请到了四川辽原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天来告诉你。

吴天告诉小铭,他认为法院判得没有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将买彩票视为一种射幸合同,射幸即侥幸的意思。大家可以理解为,彩票购买一方买的是一种获得标的物的“幸运”或者“希望”,而这种“幸运”或“希望”的发生存在一定的概率。

在该案中,法院认为老张付款40元购买两张彩票,允许老谷抽取其中一张彩票。这就相当于,把这张彩票中奖的“幸运”或者“希望”给了老谷。而且,在中奖现场,老张也没有提出异议。所以,在吴天看来,法院认为彩票所有权及中奖权益应归老谷所有,驳回老张的诉讼请求,是没有问题的。

吴天还进一步解释,在开奖之前,彩票其实就是一个小额价值的“希望”或者“期待”。朋友之间相互赠与彩票,属于小额的机会赠与,赠与之后这个“希望”或者“期待”可能产生的收益就归受赠与人所有,不能随中奖结果倒推。

在小铭看来,朋友之间互赠彩票,本就是图个开心、博个运气,属于小额情谊往来。但是,大家一定要明白,当赠与彩票行为生效那一刻起,中奖收益自然随之转移。千万别因一时嫉妒产生矛盾,不然既会伤了朋友情分,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