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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观新闻记者 蒋京洲 张庭铭

大家好,我是小铭。今天我们要聊的事,让人既心疼又愤怒。据媒体报道,一位清华博士,整整200多天,见不到自己两岁半的儿子。而抢走孩子的人,竟然是孩子的亲生父亲。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法律又能怎么帮她?我们一起来看看。

这位妈妈叫叶亭(化名)。2025年,她儿子被生父刘某指使多名蒙面人,当街暴力抢走,随后被藏了起来。刘某说,孩子在江西老家,由爷爷奶奶带着。但叶亭多次去找,都没见到孩子。200多天,日思夜想,却连一面都见不上。

法院出手,裁定刘某10天内把孩子送回来。同时,还签发了人格权侵害禁令,禁止刘某再抢夺、转移、藏匿孩子。可刘某拒不执行,结果被拘留15天。

这里有两个法律知识点。先说说是不是“抢到孩子就能拿到抚养权”?并不是。根据2025年2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14条:离婚时,如果一方有抢夺、藏匿孩子的行为,法院会优先考虑把抚养权判给另一方。也就是说,抢孩子的人,反而更可能失去抚养权。

再说法院签发的“人格权侵害禁令”。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12条:父母一方抢夺、藏匿孩子,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发出禁令,要求立即送回,并禁止再次抢夺。如果刘某继续执迷不悟,除了拘留,我国刑法里还有一条适合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济南就有一个真实案例:离婚官司判了孩子跟母亲,男方拒不执行,法院认定其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所以,不把法院的裁定当回事,是真的可能要坐牢。

以前,很多人觉得夫妻离婚、孩子跟谁,是“家务事”。但现在法律越来越明确:抢夺、藏匿孩子,不是家务事,而是违法,甚至犯罪。孩子,不该是父母博弈的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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