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徐婷婷 李季

本期解读嘉宾

任思静 四川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贾  晋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


考研备考季,当正版网课动辄数千元,而“1元拼单”“98元全科全程”的广告在社交群组中疯狂刷屏时,你是否心动过?殊不知,这场看似“省钱”的学习互助,早已游走在法律红线边缘。

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结一起典型案例:两名考生因组织他人以人均1元的价格拼购网课,最终被判赔偿4万元。该案不仅引发公众对网课版权边界的热议,也为广大备考学子及知识付费用户敲响了版权保护的警钟。为此,本报特邀知识产权专业律师,深度解读侵权法律要点、明晰版权合规边界,为公众规避相关法律风险提供专业指引。

案件回顾

“1元拼课”引发版权诉讼

据媒体报道,“拼购网课”案的原告张老师系知名考研讲师,其在平台售卖的考研课程售价700元。被告小李、小赵均为考研备考生,小李先参与他人150元拼课购得盗版课程,随后通过平台热搜发帖引流、组建拼课微信群,群主小赵发布拼课通知,两人共同提供课程网盘提取码,组织54名考生以总价50元、人均1元的价格获取该课程。

张老师发现后发布打击盗版声明,小李随即购买正版课程、删除资源并致歉,但仍被诉至法院。两被告辩称行为系备考自用、未营利且已补救,不构成侵权。

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两人未经许可,通过微信群、网盘向公众传播课程,使他人可按需获取内容,共同侵犯张老师享有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综合课程价值、传播范围、学生身份及补救行为等因素,法院酌情判定赔偿4万元,判决已生效。

针对法院的这一裁判结果,四川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任思静解释道:“是否盈利或是否商用,并非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可不构成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她指出,一般只要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或传播作品,且不构成“法定许可”或“合理使用”的,均构成著作权侵权行为。是否盈利或盈利数额多少,并非侵权定性因素,而是在侵权成立基础上考量判赔金额的因素。

然而,当前大众对于网课拼单行为仍存在普遍认知误区。 不少人认为“拼课只是分摊成本、私下分享,不涉及违法”。事实上,此类行为早已突破法律与合同双重边界。

对此,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晋从著作权合理使用及平台服务协议的角度,进一步厘清了法律红线。他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合理使用情形,仅限使用者本人单独使用,不包含多人共享、内部传播等行为。多人拼购后共同使用,本质上是将授权个人使用的作品擅自扩散给他人,侵害了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此外,各类正版网课平台的用户服务协议均明确约定,账号仅限购买者本人使用,禁止转借、共享、传播。多人拼买行为既违反了与平台的服务合同约定,也构成著作权侵权,二者均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即便仅限内部、无偿使用,也无法改变侵权的法律性质。

记者调查

盗版拼课暗流涌动

随着知识付费的快速发展,考研、考公、职业技能考试等各类付费网课应运而生,课程价格从几百元到上万元不等,高昂的学习成本让不少考生萌生省钱念头,也让各类社交平台、聊天群组、二手交易平台里的“拼课”“转课”“低价分享”等行为愈演愈烈。

为摸清盗版拼课运作模式,记者以考生身份随机加入某个名为“27新传考研资料分享”的群聊,并以“购买某头部考研机构全程班”为由联系群内答疑人员。对方随即发来一份按机构分类的价目表,上面标明了不同课程的“拼课价”。其中,记者询问的全程班官方售价7200元,而这里仅需98元。

见记者有些犹豫,答疑人员随即补充道:“放心,我们每天实时更新,做了6年从未断更。”记者追问更新速度,对方更是信心满满地表示:“老师一下课,两个小时内就会更新,全网最快。”

为促使记者尽快下单,对方还抛出了“最大优惠”:一次性支付498元,即可获得市面上所有主流机构的优质课程,覆盖不同名师、不同科目。“吃百家饭,覆盖面最广、最划算。”这句话既抓住了考生“怕遗漏考点”的焦虑,又突出了性价比,令人心动不已。

记者观察发现,这类盗版拼课行为极具隐蔽性:交易大多通过微信、QQ等私密社交渠道私下完成,付款多采用红包、转账等方式;网盘分享链接设置定时失效、加密访问等规则,刻意规避平台监管。侵权行为人通常先购买一份正版课程,通过录屏、破解加密技术等手段获取课程源文件,再搭建拼单微信群、QQ群,以极低价格拆分售卖账号、分享网盘链接,实现“一人购买、千百人无偿使用”的侵权模式。

尽管盗版网课可能存在画质模糊、内容残缺、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但在低价的诱惑下,不少考生仍然抱着“法不责众”“只是自用不会被追责”的侥幸心理参与其中,完全忽视了背后的法律风险。

针对“拼课”链条中不同参与行为的法律责任,贾晋分析指出,组织搭建群组、发布拼单信息、传播课程链接、牵头多人共享的行为人,属于直接侵权人,需承担主要侵权责任;仅被动付费获取资源、个人单独观看,未参与组织、转发、拉人、二次传播的,司法实践中一般不追究连带责任;但如果参与转发侵权资料、拉人进群、扩散侵权链接等行为,则构成帮助侵权,需与侵权组织者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任思静补充提醒,如果网课平台采取了禁止共享的技术措施,如设备绑定、IP限制、并发登录检测等,而购买者通过使用虚拟设备、频繁切换账号等技术手段规避这些措施以实现多人分享的,则可能触发著作权侵权或不正当竞争的不法行为。

律师支招

坚持官方平台购买正版

“1元拼课”被判赔4万元,这一真实判例为所有备考学子敲响警钟。结合学生群体备考需求与版权保护实际,贾晋从个人、平台、监管等多维度给出合规建议与治理方向。

首先在个人层面,考生要彻底摒弃“无偿使用、无营利不侵权、小范围分享无风险”等错误认知,主动拒绝参与任何形式的网课拼单、账号共享、盗版资料传播行为,通过官方平台购买正版课程,严格遵守平台使用规则,仅限本人学习使用,不转借账号、不传播课程内容,发现盗版侵权行为及时向平台及版权监管部门举报。

在行业层面,网课平台同样需要承担起主体责任。一方面,应升级盗版资源监测技术,主动清理侵权信息,从源头阻断拼课和盗版传播;另一方面,可推出学生专属优惠、平价课程等方案,切实降低考生的正版学习成本,从而减少侵权行为发生的市场诱因。

从监管与司法层面,相关部门需健全协同监管机制,通过开展联合执法等方式,持续整治网课盗版产业链。司法机关则应加大著作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力度,显著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形成有效震慑。此外,针对学生群体开展常态化版权普法教育也至关重要,通过案例解读、校园宣讲等形式,明晰侵权法律边界,全面提升学生群体的版权保护意识。

值得注意的是,社交平台和网盘服务商在版权治理中同样承担法定义务。任思静援引民法典第1194至1197条指出:平台需履行与自身能力相匹配的合理审查义务,就知道或应当知道的侵权行为,采取相应措施限制,否则应承担过错推定的连带侵权责任;同时要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在收到权利人的侵权指控通知时,及时审查、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若平台参与侵权行为或利润分成,还需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省钱备考无可厚非,但绝不能以触碰法律红线为代价。坚持在官方平台购买正版,既是尊重原创的法律义务,也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远离拼课陷阱,让每一分努力都走在合法合规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