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合肥

程女士在家中打扫卫生时

发现一枚未熄灭的烟头

落在了自家阳台窗户上

后怕的程女士随即报警

经查,系14楼住户王某某

因心情烦闷在阳台抽烟

随手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出窗外

事后,王某某被公安机关

依法罚款200元

一些人未意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

随意扔下烟头或其他物品

结果却威胁到他人安全

此前已多次发生类似事故

高空抛物不仅不道德

还涉嫌违法

对此,相关法律有明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五项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危险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日常生活中

大家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

若发现楼上邻居高空抛物

危害到了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

可立即报警

来源:中国消防、安徽警方、国家应急广播

头图/资料图(图文无关)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黄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