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合肥
程女士在家中打扫卫生时
发现一枚未熄灭的烟头
落在了自家阳台窗户上
后怕的程女士随即报警
经查,系14楼住户王某某
因心情烦闷在阳台抽烟
随手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出窗外
事后,王某某被公安机关
依法罚款200元
一些人未意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
随意扔下烟头或其他物品
结果却威胁到他人安全
此前已多次发生类似事故
高空抛物不仅不道德
还涉嫌违法
对此,相关法律有明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五项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危险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日常生活中
大家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
若发现楼上邻居高空抛物
危害到了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
可立即报警
来源:中国消防、安徽警方、国家应急广播
头图/资料图(图文无关)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黄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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