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遂宁观察 吴洵怡

4月1日,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全面解读《服务“两件大事”助力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十五条措施》。

《十五条措施》强化服务思维,聚焦企业在项目落地和发展中遇到的环保难点、堵点。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强表示,措施力求务实管用,既守住生态底线,又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

针对企业反映集中的“审批慢、环节多”问题,《十五条措施》明确将所有环保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40%以内,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同时,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将推行“多评合一”和“环评打捆”审批模式,对部分生产工艺相对单一、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鼓励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三项行政许可事项合并申报、一次审查、接续审批,大幅减少企业跑腿次数。此外,依托“城市大脑”平台搭建自然生态辅助选址系统,从源头规避选址生态风险。

在服务方式上,生态环境部门组建6个产业园区服务专班,下沉一线收集解决企业环保难题。对省市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开展环境可行性预审查,在招商阶段同步提供技术指导。围绕企业在项目变动时手续衔接不畅的痛点,配套出台管理衔接机制,分类明确手续完善的具体方式与流程。

此外,针对环保与安全监管可能存在的矛盾,遂宁市生态环境局与遂宁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出台配套文件,建立安评、环评审批协同机制,组织联合检查,秉持“生命至上,安全优先”原则,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在要素保障方面,遂宁建立污染物总量减排和总量指标使用“两本台账”,对县(市、区)难以保障的项目,由市级统筹协调,必要时申请省级储备指标兜底。同时,开展企业环保绩效升级专项帮扶,邀请专家团队对照评级标准为企业量身定制提升建议。绩效A级企业在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期间均采取自主减排措施,实现不停产、不限产、不限排,B级企业在黄色预警期间自主减排,在橙色、红色预警期间减少限产、限排比例,平均每年可为评级企业多释放约30天生产时间。

在监管执法方面,《十五条措施》全面推行包容审慎执法,明确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五张清单”,2025年已实施不予处罚10件,免罚金额108.8万元。同时,强化“三书同达”制度,在送达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合规经营建议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企业整改到位后,处罚决定公示满3个月即可申请信用修复。为规范涉企检查,遂宁全面执行“天府入企码”,实现执法全过程可追溯、可监督,并统筹开展“综合查一次”,从制度上减少随意检查、重复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