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装成“奶茶”的饮料

神秘包裹的“跑腿”兼职……

你以为捡到了潮流单品

赚到了轻松外快

大错特错

速戳视频

看清毒品真面目

远离不归路

别碰!

看似新奇的“上头烟”

实则是犯罪的开端

不做!

帮人运送“神秘包裹”

小心牢狱之灾找上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347条规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无论数量多少

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予以刑事处罚

别让“我以为”变成“我后悔”

禁毒没有旁观者

你我都是平安盾

【来源:广东禁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