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星宇 包伟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文/图

漆黑的山林里,没有枪声,没有陷阱。一架无人机悬在半空,热成像镜头穿透夜色,牢牢锁定林间逃窜的生灵。下一秒,一支锋利的坠箭急速落下,精准命中目标……这不是谍战片,而是真实的非法狩猎现场。

谁也没料到,平日里用来航拍美景、递送包裹的无人机,竟被改装成“空中刺客”。然而,再隐蔽的手段,也逃不过法律的严惩。

“被告人甘某、刘某、包某已主动预缴生态赔偿修复金1.8万元……”3月31日下午,邻水县法院将法庭“搬”至石滓镇六角村村委会,公开审理四川首例利用热成像无人机释放空投坠箭(俗称“牙签”)的一起非法狩猎案。代表委员、“法律明白人”、村民、村组干部共计四十余人现场旁听。

时间回溯至2025年5月,邻水县公安局森警大队在工作中获取重要线索,有人在禁猎区、禁猎期内,使用具备热成像功能的无人机等设备进行非法狩猎活动。石滓派出所接到移交线索后,赓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分析研判与走访摸排,迅速锁定甘某、刘某、包某等3人活动轨迹,最终3人全部落网。

经查,甘某等人为满足所谓的“口腹之欲”,多次在深夜驾车前往山区,使用热成像无人机空投坠箭的方式,进行非法狩猎,三人分工明确,一人操控屏幕锁定目标,一人望风接应,一人捡拾猎物。每次得手后,三人便聚在刘某家中,将猎物宰杀分食。据查,三人共计非法猎获小麂2只、野兔2只、野猪1只。经鉴定,小麂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本想尝点野味,啷个晓得这是违法的嘛,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庭审现场,被告人甘某、刘某、包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庭认罪认罚。

合议庭经审慎评议认为,被告人甘某、刘某、包某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对被告人甘某、刘某、包某均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庭审结束

普法不散场



法官就地开设“生态法治小课堂”,变“法言法语”为“乡音土话”,让“禁猎区”“禁猎期”“禁用工具”等陌生词汇从法律条文走进群众生活。一张张手册,一次次释法,推动法治理念从“入耳”向“入心”转变,让生态保护成为村民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我有幸参与了这起案件的庭审全过程。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邻水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司法之力为生态屏障‘加高加固’,让我们的‘朋友’能在法治的庇护下自由栖息。我愿意继续当好‘不穿法袍的法官’,把今天的感悟讲给更多人听。”人民陪审员汪小群说道。

“旁听了这场庭审,我深受触动。保护野生动物,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条不可触碰的法律红线。更让我感动的是,法院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把法庭搬到村口,就地开设‘生态法治小课堂’。老百姓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这才是最接地气的普法。司法有力度,普法有温度,生态保护才有出路!我愿意为这样的司法实践点赞,也呼吁更多乡亲一起行动起来,守护好我们共同的家园。”省人大代表吴贤云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