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间说法》聚焦农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农民朋友答疑解惑,让法律条文走出书本、走进田间。本期聚焦的问题是:购买假冒伪劣的农资造成农作物减产或绝收,商家需要赔偿吗?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贾新芳表示,商家是必须要赔偿的,而且要全额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农业生产资料使用者,因为生产资料的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出售该生产资料的经营者应当予以赔偿,而且支持的赔偿共有三笔钱。
· 购买农资产品的价款。包括农药、化肥、种子的购价款。
· 有关的人工费用和机械费用。包括耕地、播种、浇水、施肥、打药等生产作业相关费用。
· 后期可得利益的损失。因使用假冒伪劣农资导致产量减少的,商家应依法赔偿相应产量损失。赔偿计算标准可参照当地正常年景平均产量,与实际产量之间的差额部分,由商家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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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像|齐文明、徐志兵、李江杰
视频剪辑|马硕依
编辑|王佳卉
设计|贺臣
主编丨蒋琳
监审丨黄莉、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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