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
大连金融官微发布
关于拟终止11家小额贷款公司
业务经营资格的公告
根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第二条第五款、《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第四十一条、《大连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大政发〔2017〕23号)第九条、四十二条以及《大连市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办法(试行)》(大金局发〔2017〕122号)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大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拟终止以下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经营资格。
拟终止小额贷款公司
业务经营资格名单
上述小额贷款公司对以上拟作出的行政决定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本公告送达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大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联系电话:0411-82031054,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唐山街2-6号1205室。
来源:新闻大连 大连金融官微
编辑:刘爽
责编:李晓玉 审核:明绍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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