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 罗安舒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在成都一家社区火锅店的菜单上看到“冷锅费玉清”“油烫罗志祥”两道菜名,随即引发广泛讨论。

消费质量报记者了解到,这家名为“毛燥原味老火锅”的火锅店位于成都市成华区水碾河附近,网友拍摄的图片显示,店内墙上挂有多块菜品招牌,其中这两道菜名尤为醒目。

网友拍摄的店内菜单 图据网络

3月27日下午,记者致电该店,工作人员证实确有这两道菜品在售,并解释道:“‘冷锅费玉清’是鸭血,‘油烫罗志祥’是八爪鱼。”对于菜名引发网友热议,工作人员回应称,“就是当一个噱头,没有其他意思。”

尽管这一命名方式让不少网友觉得新奇有趣,但从法律角度来看,此举存在一定风险。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璐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同时,该法第一千零一十七条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本案中,‘罗志祥’‘费玉清’均为具有广泛社会知名度的艺人姓名,依法受到保护。”张璐璐分析道,该火锅店将艺人姓名与特定食材及烹饪方式结合,创意初衷或在于利用谐音或联想制造幽默效果,并非意图让消费者误认为该菜品系由该艺人代言、推荐或与其存在任何商业合作。但因直接、完整地使用了知名艺人的本名,若分寸把握不当,可能被质疑缺乏对权利人的尊重。“如果该使用方式被相关权利人主张降低了对其姓名的社会评价,或与不雅、负面意象进行了不当关联,则仍存在被认定为侵害姓名权的风险。”张璐璐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