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3月24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泰安入室抢婴案”进行二审宣判,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核准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25年9月19日,该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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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微信 ID:people_rmw 综合法治日报 记者:李娜 梁平妮、泰安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