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通知,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3月23日24时起,每吨分别提高1160元和1115元。其中,89号汽油由每升7.15元调整为8.02元,提高0.87元;92号汽油由每升7.64元调整为8.57元,提高0.93元;95号汽油由每升8.13元调整为9.12元,提高0.99元;0号柴油由每升7.34元调整为8.31元,提高0.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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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为缓解近期国际油价异常上涨对国内的冲击,在保持现行价格机制框架的基础上,对国内成品油价格采取临时调控措施。自3月23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下同)每吨分别上涨1160元和1115元。
3月9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受美以伊冲突加剧影响,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大幅上涨,特别是中东地区原油价格连创历史新高。为减缓国际油价异常上涨带来的冲击,减轻下游用户负担,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民生,在保持现行价格机制框架的基础上,对国内成品油价格采取临时调控措施。
根据现行价格机制计算,3月23日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应上调2205元、2120元,调控后实际上调1160元、1115元。折合成升价后,此次调控后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升分别上调0.87元左右、0.95元左右,相比不作调控每升少涨0.85元左右。
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机制,国内成品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动,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当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国际市场油价异常波动等特殊情形需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国务院同意后,可以暂停、 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
近年来,国内成品油价一直按现行机制调整,本次国家对成品油价格采取临时调控措施,是2013年现行机制实施以来的首次调控。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将指导成品油生产销售企业全力做好成品油生产组织调运,保障市场供应,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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