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身经历过庭审,看着身边人从曾经的光鲜亮丽沦落为阶下囚,让我颇有触动、深感警醒。”近日,在绵阳市安州区纪委监委组织的国企管理人员旁听庭审活动中,一名国企班子成员感慨道。
据了解,绵阳市安州区纪委监委将整治党员干部重复受处分问题作为深化以案促改、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通过精准研判问题态势、系统推进综合施治、靶向补齐治理短板,持续拧紧纪律规矩“发条”,堵塞制度监管漏洞,以精准监督执纪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为区域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强纪律保障。
精准把脉问诊,找准重复违纪“病灶”
党员干部重复受处分问题,不仅消解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更成为净化政治生态的堵点难点。安州区纪委监委立足实际开展全维度研判,从人员特征、违纪症结、处置情况三个维度深挖问题根源,为靶向整治奠定坚实基础。
在整治对象上,基层一线成为重点领域,重复受处分人员中村(社区)干部占比达49.37%,是占比最高的群体;权力集中岗位问题凸显,公职人员中乡科级干部占比75%,村(社区)干部“一把手”占比30.77%,且62%的重复受处分人员首末次处分期间岗位无变动,21人始终担任“一把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短板明显。
在违纪问题上,同类再犯、重点领域高发、短期再犯等特征突出。49.37%的人员存在重复违反同一纪律或法规情况,其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家法律法规的占比靠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领域成为违纪高发区,分别涉及27人、18人,占比45.76%、22.78%;27.84%的人员在首次受处分后3年内再次违纪,其中近半数1年内再犯,同时68.8%的人员末次查处问题发生在前次处分之前,后续跟踪管理和线索发现能力亟待提升。
在惩戒处置上,安州区纪委监委坚持“屡教不改必严惩”,45.31%的重复受处分人员受到比前次更重的处分,其中超半数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撤职以上处分,以严的基调释放党纪国法不可逾越的强烈信号。
系统综合施治,打出标本兼治“组合拳”
针对重复受处分问题的核心症结,安州区纪委监委坚持系统观念,从案件查办、监督防控、教育引导三方面协同发力,推动惩治、整改、治理一体推进,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的综合效果。
以严的执纪筑牢纪法底线,让“不敢”的震慑持续强化。一方面,聚焦村(社区)等重点领域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健全与公检法等机关的协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线索移送等制度破解信息闭塞难题,推动隐性问题显性化;另一方面,严格执纪裁量,对重复受处分干部审慎适用从轻减轻条款,定期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处分落地见效。同时,推行“一人一策”精准回访,根据受处分人员身份、违纪类型定制回访方案,通过多元回访方式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回访结果纳入廉政档案,既强化纪法震慑,又体现组织关怀,推动受处分干部重拾干事信心。
以密的监督扎紧制度笼子,让“不能”的约束更加牢固。紧盯案件多发单位,深入剖析责任落实短板,对相关责任人约谈提醒,向分管县级领导发送廉情提示函,层层压实日常管理责任;督促各单位梳理关键岗位廉洁风险点,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堵塞监管漏洞。将案件多发领域纳入季度专项检查重点,制定专项监督清单,依托协作片区机制对案发单位整改情况开展全程监督,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同时,将受处分干部数量作为村(社区)提级监督的重要参考,联合发改、财政等部门深化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领域腐败治理,从严查处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以重点领域治理带动整体监督效能提升。
以深的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让“不想”的自觉真正树立。把典型案例作为最鲜活的“教材”,定期对重复违纪案件开展专项分析,制发高质量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案发单位举一反三整改;建立重复违纪典型案例“会诊”机制,分类搭建动态更新的警示案例库,为以案促改提供精准素材。联合区委组织部开展分层分类纪法培训,在党校培训班次设置党纪法规课程,重点抓好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教育,对处分人数较多的村(社区)派员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基层干部纪法意识。同时,深挖本地廉洁文化资源,依托红色教育基地、家风馆等阵地开展廉洁教育,持续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通过拍摄警示教育片、组织违纪人员现身说法、开展“晒廉诺廉”活动等方式,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厚植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
久久为功发力,夯实长效治理“基本功”
“尽管在整治重复受处分问题上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当前工作仍存在风险防控精准度不够、制度执行刚性不足等问题。”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安州区纪委监委将以问题为导向,持续深化整改治理,推动工作走深走实。
持续深化问题排查整改,定期分析重复受处分问题的新趋势、新特点,动态调整治理重点,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提升风险防控精准性,加快构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评估预警模型,完善关键岗位人员廉政“画像”机制,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强化事前预防,从源头减少重复违纪问题发生。增强以案促改实效性,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建议书制发质量,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问效,定期开展“回头看”,严防整改走过场、打折扣,推动制度优势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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