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领域违法违规使用基金问题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实名举报,可按查实金额的5%予以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

3月16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线索征集持续至2026年12月31日。

本次线索征集聚焦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职业骗保人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五类主体,重点受理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倒卖回流药、诱导协助冒名或虚假就医购药、虚开单据骗取基金等行为;定点零售药店空刷套刷、串换药品、非法采购销售回流药、协助倒卖药品等行为;职业骗保人涉及药贩子、卡贩子、职业开药人倒卖回流药、组织参与虚假住院与空刷套刷等行为;参保人员出借转让医保凭证、伪造材料骗保、倒卖药品牟利、重复享受待遇等行为;单位公职人员与医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规办理资格、收受贿赂、协助骗保等行为。

举报人提供线索时,需提供问题发生时间、具体内容及相关证据,便于核查处置。同时鼓励实名举报,医保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等行为,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对查实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线索,按查实金额5%兑现奖励,单笔最高20万元,引导群众依法监督、共同守护百姓“看病钱”“救命钱”。

群众可通过多种渠道举报。电话举报:自治区医保局0991-8830766,乌鲁木齐市医保局0991-4802271,各地州市医保部门也都公布了专线。邮箱举报:2751775686@qq.com;来信来访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和平南路137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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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记者:史传芝

编辑:杨凤

主编:解文英

审核:陈大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