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6年第4号),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年龄上限已调整至63周岁,自2026年3月20日正式施行。
为确保政策平稳过渡,省交通运输厅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年龄新旧规定顺利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联合运政系统技术服务单位制定实施方案:
一是对因年龄原因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数据统一恢复并将有效期延长至63周岁,调整范围为2026年3月20日起年龄在60-63周岁的从业人员。
二是调整优化从业资格证相关业务规则,自2026年3月20日起,允许年龄超过60周岁但不超过63周岁的从业人员办理从业资格证申领、换发、变更等相关业务。
2026年3月20日起,
相关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可通过“运证通”APP、
“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
查询本人电子证照。
来源:辽宁日报·辽望客户端
记者:赵婷婷
编辑:辛垚 检校:赵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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