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五小叶槭案是“从无到有”确立保护,那么,川陕哲罗鲑案则是“从有到优”检验保护的成色。当投资81.5亿元的巴拉水电站建设,遭遇全球仅存2000余尾的极危物种,一场发展与保护的激烈碰撞再次上演……
正如最高法院在指导性案例点评中所言,发展经济不能竭泽而渔,生态保护也不能缘木求鱼。法院判决之后,水电站顺利推进,而川陕哲罗鲑也已实现全人工规模化繁育,“既护住了鱼,也守住了坝”。这与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中关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专章规定,以及野生动物保护章节中对栖息地保护的明确要求,形成了跨越时空的回响。
本期生态环境法典前瞻小剧场·听听它们怎么说,我们关注“水中大熊猫”川陕哲罗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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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真正的“既要又要”!为了给稀有鱼儿让路,81亿的大工程也得停下商量。最后鱼保住了、坝也建成了,双赢!给这种有智慧的判决点赞,希望以后每个“大家伙”碰上“小家伙”,都能这么和气生财。
保护好生态环境
保护生态环境
给鱼儿另外找个家,这个思路很不错
修坝是为了点亮万家灯火,护鱼是为了留住水中精灵,不能鱼死网破,而要鱼坝共存。
生态环评专章与栖息地保护之约,如远山回音,穿越时空而悠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