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李欣忆 摄影 李强

养龙虾、一人公司……全国两会期间,各种人工智能的新词频频刷屏。

3月9日,四川代表团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提出“加强人工智能等领域立法研究”,成为分组讨论的焦点之一。

为人工智能立法,已经是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律师协会会长李世亮连续三年的建议。

小组讨论现场。

“我们虽然有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也有算法推荐、深度合成等方面的管理规定,但这些规则是‘碎片化’的,大多是对具体问题的‘点状’回应。”李世亮直言,当前最缺的,是一部对人工智能领域进行基础性、统筹性规范的上位法。

有人问:技术发展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急着立法?会不会管得太死?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刘成安谈到了立法的紧迫性。他在调研中发现,人工智能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算法歧视、深度伪造、知识产权保护等很多新情况新问题。AI换脸让明星“被代言”,拟声技术让骗子冒充熟人,生成式视频让人真假难辨——技术的“狂飙”,正在不断挑战法律的边界。

有媒体报道,机器导盲犬已经投入使用。如果这只机器导盲犬领着视障人士过马路时发生了交通纠纷,责任该谁来负?是机器狗的主人?是开发者?还是算法自己?

这让刘成安思考,技术跑得太快,法律必须跟上脚步。他认为,迫切需要一部规范人工智能发展的综合性法律。

但立法不是简单的事。

“行业初期,过早制定法律,问题还没有充分暴露,有可能限制行业发展。”刘成安道出了另一重顾虑。这也是李世亮连续三年调研后得出的结论——既要规范,又要审慎;既要防范风险,也要为创新留空间。

那么,这部法该怎么立?

多位代表谈到,人工智能是新的课题,研究人工智能如何立法不仅是我们现在面临的新挑战,也是世界性难题。

李世亮提出了三个关键词。

平衡。立法不是要“卡住”AI,而是要“稳住”AI。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风险的同时促进研发应用,在规范与保障之间寻找平衡点。

责任。针对深度伪造、虚假信息,厘清AI技术提供者、内容平台提供者的义务与追责路径。谁受益,谁就要承担风险。

开放。国家立法管“通用原则”,具体行业的具体问题,留给各部门制定更细致的规章。这就像修了一条高速公路,不同车型怎么跑,可以灵活调整,但交通规则必须统一。

事实上,地方探索已经起步。上海、深圳等地相继出台人工智能相关条例,为国家立法积累了宝贵经验。而向外看,欧盟《人工智能法案》已经生效,全球都在抢占规则制定的话语权。

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加强人工智能立法研究,给狂奔的AI装上“红绿灯”,国家层面已加快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