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子忠 川观新闻广元观察 杨鸿波 剪辑 袁茹莉
2月28日,广元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传来消息,为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今年1月以来,广元公安交管部门深入开展“百千万”铁腕整治行动,严查易肇事、肇祸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打击一批、警示一片”警示宣教作用。截至目前,已查处三起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法当事人均受到相应处罚。
案例一:2026年1月4日9时,张某选驾驶无号牌小型汽车行驶至苍旺路21Km+20m处时,被苍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依法查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张某选违法行为予以合并处罚罚款1100元。
案例二:2026年1月12日16时许,李某祥驾驶临时号牌小型汽车行驶至苍溪县五龙镇村道0Km+500m处时,被苍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依法查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李某祥违法行为予以合并处罚罚款1000元。
案例三:2026年1月29日16时许,王某琦驾驶川HX***9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金轮南路(广元市高铁站)处时,被市公安局交管直属一大队民警依法查获王某琦因醉酒驾驶驾驶证被依法吊销后依然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王某琦处罚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广元交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百千万”铁腕行动路面巡查与执法力度,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对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从严从快处理,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广元公安交警提示:无证驾驶不仅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更是道路交通安全的一大“杀手”,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人务必安全驾驶,持“证”上路,自觉抵制失驾、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切莫以身试法。(视频素材由广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提供)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