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智库研究员 张榆松

在“人工智能+”行动全面铺开的当下,算法已不仅是代码,更是资源配置的新规则。当外卖骑手被困在系统里,当用户陷入“信息茧房”,算法治理便成了数字经济时代的“必答题”。近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面向产业的算法治理研究——构建可信赖的算法治理路径》(以下简称报告),提出我国算法治理正迎来关键转折点,需要从被动的“合规驱动”迈向主动的“信任驱动”,通过技术赋能、规则重塑与平台协同,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共治的治理生态,重塑技术与社会的关系,为数字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创新路径与实践参考。

报告指出,当前算法治理面临双重挑战:既要防范“黑箱操作”“数据滥用”等道德风险,又要避免过度监管抑制技术创新。过去,我们习惯将算法视为中立的技术工具,治理重点往往在于“堵漏洞”。但随着大模型技术的渗透,算法开始具备了类似人类的“决策能力”,单纯的技术修补已无法应对复杂的社会风险。

展望全球,算法治理正呈现从“技术中立”转向“规则嵌入”的趋势。欧盟偏重强监管,以个人权利为核心,依托《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数字服务法》等强监管框架,通过赋予数据主体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等,构建起权利导向的合规治理体系,凸显对个体权益的硬性保障。美国侧重创新与监管,秉持创新与监管并行的思路,以外部问责为核心,在公共领域率先建立算法问责机制;同时依托州级自治与专项立法相结合的方式,为技术创新预留灵活空间。而我国正在探索一条“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独特路径,立足平台经济发展现实,采用平台义务与个体权益相结合的双规治理思路,通过明确平台主体责任、实施全生命周期监管,兼顾监管效能与产业发展诉求。

传统算法治理的“合规驱动”模式存在局限性,亟需转向“价值驱动”治理。报告创新性地提出了“技术—规则—平台”三位一体的治理逻辑。以技术可信为根基,以规则公平为纽带,以平台责任为支点,实现风险防控与价值创造的平衡。这一转型的本质,是将算法从“工具理性”升级为“价值理性”。技术方面:推动可解释性算法、联邦学习等技术应用,实现数据透明化与隐私保护的平衡。规则方面: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将“算法向善”原则嵌入设计、部署、使用全流程,平衡效率与公平。平台方面: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三角模型,促使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共建负责任的算法产业生态,最终推动算法从“单一工具”向“价值创造”转变。

报告建议,未来我国应进一步弘扬和践行“算法向善”理念。一方面,给算法立规矩、定标准,让技术发展有底线。比如,算法必须公开透明,不能搞“黑箱操作”;算法要保护隐私信息,不让数据被滥用;确保算法公平公正,不歧视任何人;保障网络内容健康安全,别让谣言或虚假信息满天飞。这些规矩要像盖房子打地基一样,让算法有明确的行为准则。另一方面,加强算法全流程监管。强化事前识别、事中防控、事后处置的动态管控,完善政府、产业、公众多元参与的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