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省湘江新区白马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项目水生态环境损害案以及芙蓉区两起非法买卖野生动物案中,赔偿责任公司(义务人)自愿认购“湘林碳票”抵消生态损害赔偿,签署了生态损害赔偿协议,在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平台完成了111.47吨二氧化碳当量共计11147元的交易,实现了长沙“碳票+司法”应用突破。
“湘林碳票”具体指的是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权属清晰的人工乔木林地、竹林地、油茶林所产生的碳汇量官方凭证。经计量、监测、审核等严格程序确认后,可用于交易、抵(质)押、融资、抵消碳排放等,是推动生态资源资产化的核心载体。
近年来,湖南相关部门持续发力,积极推动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其中就包括加快培育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权等资源要素交易市场,合理界定和配置生态环境权益,引导生态受益者对生态保护者的补偿等措施。
2025年7月,株洲市林业局在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行动中,发现龙某未经狩猎许可,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非法工具,猎捕山斑鸠3只、环颈斑鸠11只,经鉴定系“三有”野生动物,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义务。对照《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龙某涉案的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损失共计金额4200元。经磋商,赔偿义务人龙某认可了赔偿金额,签署了生态损害赔偿协议,通过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自愿购买42吨碳汇,实施“湘林碳票”交易,履行其生态修复义务。
这是湖南省首例以购买“湘林碳票”实现生态替代修复的索赔案件。此前,“湘林碳票”首单质押贷款在湘西落地,这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和完善林业融资体制的一项创新举措;而碳票实现生态替代修复,则成功打通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是“生态司法+碳汇交易”的创新实践。
2025年9月,水利部门在对一家企业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项目检查时发现,这一企业存在破坏山体、导致水土流失的行为。经测算,这一行为共造成碳汇损失约45.47吨。
2025年12月,这家企业除了依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对破坏山体进行修复外,还依照“湘林碳票”管理办法购买了总计4500元的碳票。
2025年11月28日,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天心执法大队在天心区某项目工地检查时发现,长沙市某建筑器材租赁服务部在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于露天场地使用油性漆进行刷漆作业,废气直接逸散,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2026年1月初,这一服务部完成“湘林碳票”认购,实现了二氧化碳当量减排15吨,以碳汇增量方式弥补环境损害。
“将‘湘林碳票’纳入司法赔偿体系,有效破解了传统生态修复模式的局限性,为生态损害赔偿提供了高效、灵活的市场化路径。”长沙市林业局副局长周浩介绍,认购资金将专项用于森林管护与生态修复,构建起“损害担责—碳票认购—生态增汇”的闭环机制。这一创新不仅打通了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转化的关键通道,更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从理念转化为可操作的实践方式。
湖南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湖南将不断深化林业碳汇开发交易,持续拓展“碳票+”多元应用场景,做好点“碳”成金、以绿生金、以金哺绿的碳汇经济文章,推动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良性循环,为实现国家“双碳”战略目标贡献力量。
来源:中国环境报
编辑:张冰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