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秦勇

1月31日,成都市公安局通报五起涉欠薪领域典型案例,旨在明晰法律边界,引导依法维权,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一、金牛区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该公司在承建某项目期间,拖欠40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07万余元。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责令其整改,该公司逾期仍未支付。金牛区分局依法立案查处。目前,涉案工资已全部追回并发放完毕。

二、龙泉驿区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该公司在某项目施工期间,拖欠262名农民工工资共计549万余元。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后,该公司逾期仍未支付。龙泉驿区分局已立案侦查。目前,拖欠工资已全部支付到位。

三、大邑县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该公司拖欠39名劳动者工资共计22万余元。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整改后,该公司逾期仍未支付。大邑县公安局依法立案,并对法定代表人田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所欠工资已全额追回并发放。

四、高新区汪某均等人假借“讨薪”名义以“跳楼秀”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

汪某均等四名供货人员因与某公司存在货款纠纷,以“讨薪”为名,在高新区高朋东路5号采取攀爬高楼、扬言跳楼等危险方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高新区分局迅速处置,汪某均等四人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同时,公安机关已告知并引导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货款纠纷。

五、都江堰市黄某龙等人围堵政府大门扰乱单位秩序案

黄某龙等六人因工程款纠纷,围堵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大门,扰乱单位正常办公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带离相关人员,并同步启动联动机制,推动行业主管部门介入协调纠纷。黄某龙等六人因扰乱单位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目前,相关工程款问题已由主管职能部门跟进协调解决。

警方提示:依法支付劳动报酬是用工单位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任何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或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理性维权是解决纠纷的根本途径。劳动者如遇欠薪,请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电话:12333),或通过“成都发布”微信公众号留言、拨打“成都发布”于2026年1月31日公布的“成都市劳动维权服务机构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同时,也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济合同纠纷各方应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司法渠道解决。采取“跳楼秀”、堵门、堵路等极端行为,不仅无助于问题解决,还将因扰乱社会秩序承担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在坚决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积极协同职能部门保障合法诉求,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