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刘佳

“果子滞销烂在树上”“救救当地村民的命”……直播间里,一位自称“蒲江县某村助农推荐官”“林主任”的主播,声情并茂地推销着蒲江耙耙柑。然而,这一切竟是精心设计的营销骗局。

2月1日,记者从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成都市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打击电商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农产品行为专项行动中,依法查处一起主播直播带货虚假宣传、冒充助农推荐官案件,并开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的四川首张罚单: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共计1.04万元。

“悲情助农”骗局被当场揭穿

2025年12月,某电商经营者周某聘请林某到蒲江带货销售耙耙柑。经查,主播林某系吉林省榆树市人,无固定工作单位。其所谓的“主任”身份、佩戴的盖有公章的工作牌,以及在蒲江“工作两年”的经历,均属虚构。为博取流量,林某编造了“蒲江县发放优惠券”“果子滞销”“不以营利为目的”等话术,刻意营造“悲情助农”场景。

“主播林某”直播间截图

“这完全是无中生有。”蒲江县有机产业协会会长、花田家庭农场农场主杨欣告诉记者,直播销售的时间点并非蒲江耙耙柑的集中上市期。根据当地官方通告,蒲江耙耙柑(春见)采摘始期为2026年1月下旬,或满足可溶性固形物≥13%的标准。直播当时,果子尚未成熟,不存在滞销问题。另外,所谓的“蒲江县发放优惠券”实为直播间自行安排的促销活动,意图误导消费者认为其获得官方背书。其“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说法纯属谎言,林某与周某约定每单可获1.3元带货佣金,全程以牟利为目的。

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是在日常监测中发现的这一线索。“这种极力煽情、博取同情的直播,引起了我们的警觉。”通过启动“线上监测+线下核查”闭环监管机制,执法人员迅速展开调查,揭穿了这场骗局。

全链条护航地标品牌发展

2月1日起施行的《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明确:“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不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主体以及性能、功能、质量、销售情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资格资质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执法人员认为,主播林某的行为已构成虚假商业宣传,依法对其处以违法所得3倍罚款的行政处罚,关停直播。同时,根据办法对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四类主体的责任划定,对电商经营者周某另案处理。

蒲江耙耙柑是地理标志产品,更是带动农户增收、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据记者了解,为守护这一“金字招牌”,蒲江县整合市场监管、网信、公安、农业农村等多部门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当地已摸排虚假宣传、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线索237条,查处案件11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线索2起。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本案为契机,结合“春雷行动2026”,进一步开展直播电商合规指导,对以虚假手段博取同情、制售假冒伪劣农产品等行为坚持“零容忍”,筑牢农产品电商安全防线,维护区域公共品牌形象。

近期蒲江耙耙柑大量上市,村民们采摘挑选后装车

记者同时从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即将上线“成都市直播电商AI智能监测系统”,实现PC端与移动端双端部署,覆盖各类直播场景,全天候进行数据采集与分析。目前,该系统在蒲江县市场监管局试运行,可对直播流进行精准结构化分析,实现对直播内容所售商品及其背后经营主体的穿透式关联识别,精准捕捉违规行为,形成“监测—识别—预警—处置”的智能化监管闭环,有效破解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发现难、取证难、处置慢”的监管痛点。

网络直播监管有了新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