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 李静玮
近日,由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一起帮助他人实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入选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春雷行动2026”首批典型案例。该案中,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对12名帮助侵权的人员累计处以罚款27.9万余元,有效追究其行政责任,弥补了刑事打击盲区,实现对侵权行为的闭环治理。
据悉,2025年3月,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和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分批移送的线索,涉及一起销售侵权商品案中未达到刑事追诉标准、但涉嫌行政违法的相关行为。接到线索后,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迅速介入,于2025年3月至11月期间对涉案的吴某等12名当事人分别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吴某等12人在明知林某、荣某(已另案刑事判决)销售团队所售“卡地亚”“劳力士”“万国”等品牌手表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情况下,仍于2023年至2025年期间,以提供劳务或线上引流等方式受雇于林某、荣某团队,其中,陈某、曾某负责运营、订单处理及物流对接等内部支持工作;吴某等其余10人则利用个人抖音账号,以科普宣传等形式引导潜在客户进入雇主销售微信群,为侵权商品销售提供实质性引流帮助,并从中牟利。经统计,吴某等12人在提供劳务或利用抖音平台帮助引流期间,共获利27.9万余元。
吴某等人虽未直接或间接推销案涉手表,但以提供劳务或在短视频平台以科普为名行引流之实,实质均是为他人销售侵权商品提供帮助。其存在明知案涉手表是侵权商品情况下,仍然帮助他人销售侵权商品提供便利条件的违法事实,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
2026年1月6日至12日期间,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对吴某等12名当事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累计处以罚款27.9万余元。
本案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协同治理的典型范例。行政执法机关对全案链条中虽未达到刑事追诉标准、但已违反行政法律规定的帮助侵权行为,依法予以立案查处,这种“刑事打击主犯,行政处罚协从”的处置方式,充分体现了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实行“全环节、全链条”覆盖的执法理念。本案的查处与公开,既有利于提升社会公众认知,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又彰显了市场监管执法部门维护市场公平秩序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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