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青海省司法厅获悉,“十四五”时期,青海省司法厅聚焦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切实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对省政府办公厅转送的6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累计提出审查意见1800余条,意见采纳率达96%以上,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聚焦“一优两高”发展目标,审查助企纾困若干措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文件139件,为激发企业活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扩大内需潜力,推动青海积极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聚焦产业“四地”建设,审查加快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行动方案等文件112件,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青海篇章提供了法治服务。

聚焦“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审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巩固提升生态环境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91件,为履行生态环境安全、保护三江源,守护“中华水塔”注入了法治力量。

聚焦“民生福祉”改善,审查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方案、促进养老托育服务业发展纾困扶持的若干措施等文件162件,为民生改善、社会事业稳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聚焦“平安青海”建设,审查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责任清单、防灾避险人员转移若干规定、火灾高位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107件,为守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护航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青海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五五”时期是青海省同全国一起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省司法厅继续秉承“精准高效、护航发展”的理念,强化全链条风险防控、全方位服务保障、全方位能力提升,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篇章贡献法治力量。

文章来源 | 青海法治报

记者 | 薛慧雯

通讯员 | 胡永孝

编辑 | 龚一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