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秦海代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1月19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秦海代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秦海 资料图
此前,秦海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公开资料显示,秦海出生于1972年9月,四川达州人,199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7月参加工作,西南财经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在职硕士。
秦海曾任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等职,2021年出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后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至此次履新河南。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