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底伊乐

近日,全国首届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成果发布,82个县(市)脱颖而出。其中,眉山市青神县凭借《工业用地弹性年限出让促进土地灵活供应》典型案例成功入选。

入选名单截图。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效能。青神县辖区面积386.8平方公里,土地资源有限,尤其是可供产业发展的建设用地极为有限。然而,正是这种“先天不足”,倒逼了青神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上率先破题。

青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徐鹏说,青神县早期的粗放发展造成大量土地利用率低下,新发展项目无地可用,“土地就这么多,要想发展,只能在‘存量’和‘效率’上做文章。”

作为全省试点县,青神自2014年开始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年限出让。以往,各地工业用地出让一般按照最高出让年限50年“一刀切”,青神则尝试根据产业生命周期、企业实力和发展预期,差异化提供10年至50年不等的出让年限。

“我们不是‘一刀切’,而是‘分类给’。”徐鹏解释道,对投资规模较小、产业生命周期相对较短的工业项目,出让年限一般不超过20年;对符合主导产业规划、达到准入标准、具备单独供地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重大工业项目,经批准按20年至50年长期出让。

四川德鑫航空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鸟瞰图。

以四川德鑫航空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为例,2021年该企业以扩建产线为由,申请了37.71亩工业用地。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协同多部门通过联席审查和综合评价,以42年的出让年限同意企业的工业用地需求。“这大大降低了我们初期的土地投入成本,让我们能把更多资金投入到生产和研发中。”企业负责人表示。

从2014年开始,青神县工业用地采用弹性年期出让累计供应面积近300亩,惠及四川环龙新材料有限公司、青神县申宇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企业,累计为企业节约现金流240余万元。

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鸟瞰图。

出让年限可长可短,年限到期也是可续可不续。

当地规定,工业用地弹性年限出让到期后,土地使用权人如需继续使用,应在期满前6个月提出申请续期,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评价,重点考核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产出强度和税收强度等指标。

“这就像给企业戴上了‘紧箍咒’,只有达标企业才能批准续期使用,每次续期年限不超过10年。”徐鹏解释道,不达标的企业将被纳入限期整改清单,逾期仍未整改的则无偿退出,收回土地使用权。这一机制倒逼企业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防止圈地、囤地或低效利用。

通过这一模式,青神县既让有限的土地资源服务于更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企业,又降低了企业成立初期对土地的投入成本,将有限的资金更多地用于生产经营,最终实现土地集约利用。

“入选国家级示范,是对我们十多年来坚持‘以亩均论英雄’、推动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肯定。”徐鹏表示,这也标志着青神的探索从地方实践升级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

尽管成效显著,但“弹性出让”的探索仍面临一些现实堵点。记者了解到,包括出让年期的灵活性、地价计算规则的准确性,以及到期续期的相关政策等,都需进一步明确与完善。在实操过程中,如何让土地高效流转,实现“腾笼换鸟”,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仍是需要持续探索和突破的关键课题。

(青神县委宣传部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