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之后
在社交平台发布对商家服务
“种草”或“避雷”的点评
是近年来兴起的消费新风潮
此前
郑女士通过网络平台
预订入住桂林市一家酒店
消费完成后在网络对其服务进行点评
没想到却惹上了官司
近日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
对该案件进行了审结
客人给酒店打差评坐上被告席
2025年8月8日晚,郑女士通过网络平台预订入住桂林市一家酒店。在进入酒店立体车库时,因停车困难,郑女士请求酒店保安代为停车。停车入位后,郑女士认为保安下车时车门与护栏发生碰撞,可能造成车辆刮痕,但当时光线较暗,她用手机电筒照看后未发现明显损伤。
次日上午,郑女士通过微信将车门图片发给酒店,称车辆门边发现“一点小划痕”,要求酒店处理并给予赔偿。为平息争议、维护客户关系,酒店主动提出免除当晚房费的和解方案,但郑女士未予接受。双方协商未果,郑女士报警并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均未能和酒店达成一致意见。
此后,郑女士以其个人账号在客房预订平台对该酒店发布评价帖及多条跟帖评论,详细描述了停车过程中车门被刮,酒店拒不承认、拒绝赔偿且态度恶劣等情况,并在评论中使用“来桂林千万不要住这家酒店”“酒店停车位太垃圾了”“真是没有诚信可言”等表述。
酒店认为,郑女士车辆上的刮痕无法证实是在停车开门时造成的,且刮痕形态与立体车库中不锈钢圆形柱可能造成的刮痕不符,不可能是此次刮碰导致。郑女士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车辆刮痕系酒店工作人员造成的情况下,发布上述带有贬损性质的言论,严重侵害了酒店的名誉。为此,酒店将郑女士诉至秀峰区法院,要求其删除评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及律师费支出4000元。
郑女士辩称,自己发布的差评系真实消费体验,是对服务质量的合理监督,属于消费者依法行使监督权,不构成名誉侵权。酒店提供的停车位空间狭窄,不符合正规标准车位设计,存在明显缺陷,增加了车辆刮蹭风险。从监控视频可见,保安开车门瞬间车门与护栏的接触画面,以及保安开门后下意识收回车门的动作,均能印证刮蹭事实。
不当言论损害酒店名誉构成侵权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热门视频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编辑:崔扶尧
校对:兰鸿翔
责编:王远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