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观新闻评论员 邓也
日前,人社部对年假问题进行了回应:只要连续工作满12个月,包括在不同单位的时间累计也算,就有权休年假。未休离职可折现补偿,最高可休15天。
在就业市场流动性持续增强的当下,“一岗定终身” 早已不是职场常态。然而长期以来,“只有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才能休年假”“不管怎么样以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为准”等对政策的误读,让一些流动人才的某些福利形同虚设。工作多年的“老同志”,流动后却按照“小年轻”的标准对待,这种不合理现象不仅严重挫伤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更给人才的合理流动平添后顾之忧。人社部此次清晰定调,直指多年来的认知误区与执行壁垒,为广大流动的劳动者“官方撑腰”。
新员工也好、老员工也好,充分保障包括年假在内的员工福利,从来都是多赢的良策。对劳动者而言,这些福利是恢复精气神、提升幸福感的基本权利,彰显着对他们辛勤付出的尊重与认可;对企业来说,依法为员工提供相关福利待遇,是留住人才、激发活力、提升凝聚力的重要举措;对社会而言,清晰的政策导向既保障了人才流动的顺畅性,又能通过休假消费拉动内需,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人才合理流动是经济发展的需要,是社会活力的体现。在明确劳动者权利边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核算工龄的同时,人社部门也需进一步完善配套保障机制,例如: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工龄认定与信息共享平台,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与执法检查,畅通劳动者维权投诉举报渠道,等等,真正为人才合理流动扫清各类堵点难点。期待这项政策在落地执行中不断细化完善,让每一位劳动者的付出都能收获应有的回报,让法定休息权真正落地生根,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更持久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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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劳动者的持续劳动力。
有的事业单位真的离谱,揣着明白装糊涂,这点便宜也占员工的,离谱离谱。